菏二中字【2016—2017】9号
菏泽市第二中学
关于印发考勤制度的通知
各处室、级部: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意见,切实把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区教育局党委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广泛开展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根据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广大教工的组织纪律性,切实促进教工队伍转变作风,建设一流教工队伍,实现“一项建设、两个提升”工程任务目标,校长办公会研究修订了《菏泽市第二中学考勤制度》,现予以印发,望各单位组织广大教工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2016年12月30日
菏泽市第二中学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工的组织纪律性,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打造一流的教工队伍,促进各项工作创先争优,现根据区教育局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修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考勤范围
聘任上岗的全体一线教师和全体在编在岗行政工作人员。
二、考勤模式
学校考勤工作采取划分考勤单位、暂由考勤单位实行统一考勤的方式进行,待条件成熟后实行全校统一考勤。
行政、各级部、特岗单位各为一个考勤单位。
各考勤单位要安排好考勤值班人员,具体负责各考勤单位的考勤工作。考勤值班人员要至少提前十五分钟到岗。
行政、各级部考勤结果由值班人员于考勤结束10分钟内报学校办公室;特岗单位每周汇总报送一次。
全体教工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考勤地点参加考勤。
学校考勤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考勤单位教工出勤情况和考勤工作加强督查,坚持每周至少抽查两次以上考勤工作,并及时通报情况。
行政处室、各级部、特岗单位要高度重视考勤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依纪考勤,确保实效。
三、考勤时间
学校统一考勤时间为正常上下班时间。上午上下班时间为8:00——11:25,下午上下班时间为学校作息时间表上规定的预备时间——学校规定的下班时间(原则上为第四节下课时间提前半小时)。学校带班领导、综合督导组成员、级部主任、班主任、特岗单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由学校统一另行规定。
学校统一安排的会议、活动、坐班等,如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各类会议、教研活动、集体备课、节日庆典、开学典礼、期末总结等纳入考勤范围,全体教工或相关人员必须按要求准时参加或到岗。
全体教工要做到按时上班,坚守岗位,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脱岗,出满勤,干满点。
在规定到岗时间10分钟内报到为按时到岗,超过十分钟视为迟到,上班时间不请假或不报告离岗外出视为脱岗,早于规定下班时间离岗视为早退。迟到者两小时内需到级部或学校办公室销号,不销号或超过两个小时视为旷工。集体活动必须按要求时间参加,否则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
四、请假审批
请假分事假、病假和法定假日。法定假日包括婚假、产假、计生假、丧假等,具体时间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请假需按规定权限审批,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一般教师和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级部或处室主任批准,3天以内需报请分管校长批准,3天以上需报请校长批准,15天以上需报请主管部门批准;中层干部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1天以上需报请校长批准,15天以上需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校级干部请假按主管部门规定办理。
办理请假手续时,首先由请假人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审批单,然后按审批权限逐级报批,最后将签字批准的请假审批单报学校办公室统计备案。没有请假离岗或请假未经批准离岗的均以旷工处理。请假期满上班的需向学校办公室销假。期满需要继续请假的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长期请假人员,请假时同时需要提交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证明和相关手续。
因公出发或外出办公需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证明条,经相关处室、级部主任、分管领导签字证明,交考勤值班人员如实登记。
五、结果公布
学校办公室要明确专门工作人员妥善保管考勤单位上报的考勤结果,一月统计汇总一次,并于次月初3个工作日内将考勤汇总结果公布全校。
请假只统计事假、病假,法定假日不统计在内;法定假日超过规定天数按事假对待。
六、考勤奖惩
学校统一设立考勤奖。
参加考勤人员,迟到、早退、脱岗一次扣发考勤奖10元,旷工一次扣发考勤奖20元,旷课一次扣发考勤奖30元,一个月请假超过3天的取消当月考勤奖,一个月请假超过7天的取消当月绩效工资,一个学期上班不满一个评价阶段的取消本学期绩效工资和相关待遇,上班满一个评价阶段、请假累计超过25天的享受本学期一半的绩效工资和相关待遇。
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的长期请假人员,请假超过3个月以上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发放工资;请假超过6个月的按上级规定执行病休工资;取消绩效工资和相关待遇。
在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本人住院的、有重大疾病出院后需继续检查治疗的暂缓执行前款规定。
因事请假超过3个月的停发工资;超过6个月的停发工资并停缴“五险一金”;取消绩效工资和相关待遇。重新上班给予恢复工资关系及相关待遇。
七、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王西胜同志担任,李玉卓、丁志刚、刘东升任副组长,张福山、赵弟中、孙明杰、丁继显、荣朝山、朱西访、郑全军、王玉龙、胡学贵、江小虎、刘存金、李星、张银宝、高贤允、李作祥、张志军、徐淑华、高贤才、李佑旺、董现周、田涛、葛文众、杨宁、马华涛为成员,具体领导全校的考勤工作和落实本制度规定。考勤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要求,认真实施,加强督查,照章办事,切实增强全体教工组织纪律性,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供纪律保证。